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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注冊公司注意事項(合伙創業注冊公司的合同范文)


    最近總有客戶咨詢小唯,我是注冊“有限責任公司”好呢?還是搞個“合伙企業好”呢?

    李老板:“有限責任公司”與“合伙企業”有什么區別呢?最近項注冊一個公司,不知道弄個什么樣的?

    小唯:老板,他們區別很多哦!先來看看性質上的。

    1)最主要的區別是:

    合伙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這是兩者最主要區別。

    2)合伙企業與有限責任公司承擔責任不同。

    合伙企業的財產不屬于合伙組織獨立所有,而是屬于合伙人共有,合伙人與合伙企業是連帶責任關系。

    有限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公司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地承擔民事責任和享有民事權利。

    法律依據

    《合伙企業法》規定,合伙企業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訂立合法協議,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企業。合伙協議是合伙人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依據。

    《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股東按照比例出資,以其出資額為限時公司承擔責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李老板:你說的這個我是多少有些了解的,關于納稅有什么區別呢?哪個更省稅呢?

    打個比方,我和我朋友張總要一起成立一個企業,我股份70%,張總30%。加入我們第一年就能賺300萬,“有限責任公司”得納多少稅呀?“合伙企業”得納多少稅呀?

    注冊“有限責任公司”好還是“合伙企業”好呢?

    小唯:老板,待我給您好好分析一下。(不考慮增值稅,單說企業所得稅區別)

    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適用政策依據

    征收依據: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優惠政策:

    1、財稅〔2019〕13號 第二條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2、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有限責任公司”稅負計算:

    假定您企業自開辦以來未取得成本類、費用類發票。

    1、企業所得稅計算如下:

    企業所得稅=(100萬*25%*20%)+{(300-100)*50%*20% }=5萬+20萬=25萬

    2、李總、張總按比例分紅,按照‘股息紅利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稅交稅情況如下:

    李總=(300-25)*70%*20%=38.5萬

    張總=(300-25)*30%*20%=16.5萬

    稅后總收益為:220萬

    合伙企業

    “合伙企業”適用政策

    征收依據

    《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財稅〔2000〕91號)第四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合伙企業合伙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第二條和第三條規定,合伙企業以每一個合伙人為納稅義務人。合伙企業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

    合伙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稅”的原則。

    通過對以上政策的分析,企業其本身不納稅,僅對經營所得征稅,也就是投資者分得的利潤征收個人所得稅。

    李總繳納個人所得稅=300×70%×35%-6.55=66.95(萬元)

    張總繳納個人所得稅=300×30%×35%-6.55=24.95(萬元)

    稅后總收益為:208.1萬

    暫時看來,李老板目前模式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稅收還是很優惠的!

    李老板:恩,以后真做好了有業務肯定還會有股東加入的呢?這樣跟“有限責任公司”還是“合伙企業”就沒啥關系了唄?

    小唯:不是的哦!“合伙企業”可是“人多勢眾”的公司哦。

    通過以上對比我們不難發現:有限責任公司是按企業納稅,而合伙企業是按自然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合伙企業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當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增加的時候,每個投資者分得的所得越少,適用的稅率也就越低,增加合伙人(如:增加妻子、子女為合伙人)就等于降低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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