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HR和企業,工資算得對,是一件最基本的事情。但現實是,一旦出現紕漏,背鍋的肯定是HR!
看似簡單的工資算法,實則處處是坑,一不小心就會掉到陷阱里!
有了21.75,什么情況下該用正算,什么情況下要用反算?
入職、離職的月份工資又要怎么算?


接下來以實例說明,并通過薪資軟件i人事,向大家展示算薪如何又快又準。
實際工作中HR有依據出勤天數計算工資的“正算法”,與依據缺勤天數計算的“反算法”之爭。這些都是建立在對21.75錯誤的理解上。
【案例】
正算法:“工資=月薪÷21.75 × 出勤天數”
某員工月薪2175元,按照人社部規定,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即2175÷21.75=100元,這沒錯對吧?7月份有23個工作日,員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則其月工資為2175÷21.75×22=2200元。該月請假一天,工資反而比月薪2175多了25元,這合理嗎?
反算法:“工資=月薪一月薪÷21.75×缺勤天數”
有HR說,不能這么算,應當倒扣,不能正給,即當月可領工資為2175—2175÷21.75×1=2075元。好,那假設當月員工只出勤1天,缺勤22天,按反算法,則2175-2175÷21.75×22=-25元,可是員工月薪才2175元,等于白干了1天,還要倒貼25元??吹竭@里,您是不是又想改變主意,想正給了呢?那請問何時又正算法,何時又反算法呢?
【分析】
上述案例中,用21.75折算出日工資,在存在缺勤狀態下,不管正給還是倒扣,似乎都會得出一個看似不合理的答案,為什么呢?
核心問題在于,HR對 “21.75”沒有正確理解,死搬硬套。每月平均計薪天數和實際計薪天數并不一致!基于付出的勞動時間與獲得的工資數額一致的理論,每月工資本來不應當相同。但實踐中用人單位的設定的月薪標準通常是固定的,即每月統一標準。
由于每月實際計薪天數并不一致,有些月份計薪天數可以達到23天,有些月份計薪天數可能只有20天,而人社部的21.75卻是一個平均數的概念。這樣具體到某一個月,月平均計薪天數和月實際計薪天數產生沖突,但月工資卻執行的是統一標準,就出現了看似荒謬的結論。
正確的算法
正算法:工資=月薪÷21.75×月計薪天數×(出勤天數比例)
反算法:工資=月薪-月薪÷21.75x 缺勤天數×(出勤天數比例)
月計薪天數=(月出勤天數 + 法定節假日天數)
出勤天數比例=21.75÷(當月應出勤天數+法定節假日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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