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語》有言:“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則無所得矣”。
以上說的大概是這個意思:追求高目標,經過努力,就算達不到,也會得到一個想要的結果。這完全正確或者說非常正確,也正是基于這種固有的思維,我們很多人習慣于把目標或指標定得高高的,以期得到想要的結果,但我個人覺得,中長期目標、人生目標定高一點無可厚非,而短期并執行的考核指標按此思路制定,定得過高的話,并不一定能達到我們想要的效果,甚至,會適得其反,尤其是工廠各部門考核指標的制定。
目標類的制定較高沒有問題,先看一個事例。
在外打工,早幾年,回家時都會被各種各樣的人問到工資情況,大多數情況,我們一般會比實際拿的工資少說一點,但有一位朋友不同,當別人問他時,他報的數至少是他實際拿的工資的兩倍,從小長大,他并不是一個愛虛榮的人,我曾經問過他為什么虛報,他解釋說,雙倍以上報工資其實是給自己定目標,當別人懷疑時,總想辦法去實現它,就算實現不了全部,哪怕只完成了60%,那也至少進步了20%。
是的,目標定得高,就會逼著自己去努力,就算實現不了全部目標,但只要做到了百分之六七十,也比現在強多了,這是定高目標的主要作用。
但我們管理中的KPI,工作實際的考核指標,不應這么制定,我們的考核需要的是一個合適的指標,并且要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來做,不能過于離譜。
那,什么叫合適的指標呢,是指經過90%的努力即可達到的指標,而高指標,是指那些必須時時保持100%的努力甚至是怎么努力也達不到的指標,當實際結果與目標有很大差距時,對整個團隊的士氣打擊巨大,也會使員工覺得無所謂,會打消員工的積極性,會磨滅團隊的工作激情,最終使績效考核失效,使高指標成為擺設。
戴明說過,要除去一些強迫員工達到零缺點生產力水平的標語、告誡和目標,這點我非常認可,所以我也特別反對諸如倉庫庫存準確率100%、成品抽檢合格率100%之類的指標,這些經過全員不計成本的100%努力當然可以做到,但得不償失或沒有意義,這些考核指標一設定,最終必定成為擺設。
經過努力能達到,不努力達不到的指標是適合的,目標完成,獎勵,完不成,沒獎勵或處罰,賞罰分明,才能激勵大家向著不斷更新的目標前進,企業也能不斷發展,過高的指標,還會使大家產生逆反心理,認為定這么高的目標,就是明顯的讓大家少拿錢,那么,反正完不成,扣就扣唄,指標的作用或設定的初衷完全失去。
故,我的建議是,KPI,考核指標,應以適合為思路去制定,拋棄那些高大上的要求和想法,切入實際,才能使指標更好的起到激勵作用,才能使指標在不斷達成的基礎上持續提升。
用一句老話吧,一口吃不成胖子,我們慢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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