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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什么和朋友一起創業到最后連朋友都沒得做?


    合伙的矛盾實在太多了,我自己也受傷過,但還是要先表明兩個觀點:

    一是可以和朋友合伙做生意,當然志向不一的除外。

    很好的朋友作創業合伙人合適嗎?合適,但要定規矩。親兄弟明算賬,這是做生意的規矩。

    我自己就是個典型的例子,我現在的合伙人Q就是我朋友,我倆大學同學,一個班長,一個學習委員,相處一直很融洽,包括我們最初創業時團隊四個人,都是同學。

    二是合伙的好處大于壞處。

    現在創業難度大,很多情況下不得不合伙。但是很多人死在合伙上后,甚至造成一種說法:盡量不要和人合伙。

    我是不同意這種說法的,我創業10多年,每個項目都有不同合伙人,合伙的好處大于壞處,但是合伙之前一定要定好規矩!

    很多合伙企業,都因為一開始沒有談好,后來不好意思談,導致后面問題越鬧越大。合作人要基于未來的公司發展貢獻,早點在股份上面建立有效共識。這樣對于公司未來發展才更加有益。

    我現在跟所有的合伙人建立合作關系前,都會先分享自己的合伙理念,約定好條件。

    因為大家在最初友好的狀態理性討論問題時,都會比較客觀,如果等到都情緒化的狀態下,想攤開問題講時,對于解決問題沒有太大幫助,只會加劇沖突。

    因為這時的你無論做什么,對方都會認為你是在保護自身的利益。所以這些要在合伙之初就要講好,即使你們現在還沒發生矛盾,也建議先坐下來將問題攤開談一遍。

    這里我分享一下我和合伙人這么多年一直執行的規則:

    合伙人中,一定要有絕對的老大。這個老大可以否決別人的決定。即便做錯了,大家要認。只要讓他做老大,成敗就在他一人身上。

    老大持股要超過60%(哪怕10個合伙人),投入資金也要最多,沒錢,則借錢給他做大股東。公司虧錢了,他要還錢。(權力越大,風險越大?。?/p>

    制定好股份的買賣規則,股份要求可以買賣。股份不斷賣給對公司最有價值的人上,定價大約定年利潤一到兩倍。

    建立好分紅規則,每年分紅多少比例利潤。

    股東要有工資。

    要有合伙人的退出機制,創業一開始,就決定未來某一天,只有誰留下,其他人拿錢離開。

    財務公開,每個股東每月查賬。

    花錢要有股東審核制度,比如超過多少金額要合伙人全部同意(知道)才可以。

    所以如果遇到問題,建議和朋友好好溝通,重新制定一個雙方都滿意的規矩,并要求雙方嚴格按照規矩來執行。要注意給好對方空間,不要什么事情都自己說了算,讓對方覺得太過強勢。

    此外,溝通真的非常重要。意見不合在合伙關系中是常見的,所以什么想法要及時溝通。要互相信任,也要互相理解。

    財務方面也一定要算好。親兄弟明算賬,不然后期隨著公司發展壯大,問題會越來越大。

    另外,有必要再提一個合伙人退出機制,如何預防合伙人卷走資金單干(類似被奪權):無論退出機制還是股份沒收機制,都是為了應對一些合伙不做事拿錢的情況。

    這類情況,只要公司的發展時間長到一定程度,合伙人多到一定程度,必然會出現。

    如何去做?

    一是在合伙之初,就約定一個退出的方案,這是比較理想化的,兩個人建立一個約定,如果XXX后面有這種拿錢不做事的情況,股份將會以什么XXXX的方式進行轉讓,確保公司的發展。

    二是約定一個沒收方案,更強勢一些。如果遇到XXXX的情況,某幾人有權行使沒收權益,杜絕一些情況。

    還有的機制是直接買下股份。

    以上這兩個方案,至少能保證不會有人基本不做事還拿著20%或30%的股份,而其他人累死累活。

    總體來說,不要把和朋友合伙創業想得太可怕,當然也不能想得太簡單,一定要事先定好規矩,才能享受事半功倍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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