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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企業不會是阿爾斯通,應對美國封殺和肢解的底氣是什么?


    美國打壓和肢解對其本土企業構成威脅的跨國公司,可謂駕輕就熟,劣跡斑斑。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通用電氣對阿爾斯通能源和電力業務的收購案

    2014年,通用電氣“強行”收購了法國阿爾斯通的能源和電力業務。而整個收購過程,在前期都是圍繞著當時阿爾斯通的首席執行官柏珂龍進行的。美國對阿爾斯通高管的經濟違法行為進行長臂管轄,但是阿爾斯通的首席執行官柏珂龍一直采取不合作的態度。于是,美國司法局在通用電氣的暗中支持下,花費了大量人力物力,對阿爾斯通進行了全面的調查,在其公司內部收買了大量內線,收集了大量的證據準備起訴阿爾斯通公司,尤其是針對柏珂龍個人。

    能源銷售副總裁皮耶魯齊作為阿爾斯通的高管第一個被美國司法局逮捕,緊接著阿爾斯通的其他高管也接二連三的被逮捕,這些舉措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逼迫阿爾斯通的負責人柏珂龍先生就范。而根據最終法國官方的調查,柏珂龍接受通用電氣的收購建議,確實存在被美國全球抓捕和坐穿牢底的恐懼。

    最終柏珂龍與美國司法部之間達成了某些協議,而阿爾斯通這家曾經橫跨全球電力能源與軌道交通行業的商業巨頭,也因此被美國人“肢解”。

    整件事情,最受詬病的其實并不是美國司法部對阿爾斯通的長臂管轄。而是在長臂管轄之后緊隨而至的廉價并購。綜合種種證據表明,這兩件事關系緊密。就通用公司來說,先作為原告支持美國司法部介入,對其它國家競爭企業的高管進行抓捕,再以此為突破口,收購對方公司,做這樣的事情,阿爾斯通只是第五個“受害者”。

    當然,美國和法國表面上還是友好國家,所以此次收購過程被包裝成了正常的商業收購,包括渲染阿爾斯通公司本身的經營陷入困境。但很多疑點還是被也業內人士所詬病。

    第一:當年阿爾斯通集團的經營確實存在一些問題,國企病很重,可其能源業務是最賺錢和最穩定的業務,優先把優良資產賣掉,并不符合常理。

    第二:當年西門子和三菱重工也對收購阿爾斯通能源和電力業務提出了報價,并且顯然條件更好,可最終沒有被采納。

    第三:在阿爾斯通能源業務被收購沒有多久,原本被判處125年監禁的阿爾斯通高管就獲釋了。

    此外,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美國政府對日本半導體產業的打壓,直接導致了日本的產業鏈出現了斷層,并為日本電子產業十年后的沒落埋下了伏筆。

    至于韓國三星,其優先股的股權中,89%的優先股由外國投資者持有,這里面80%以上的股份是由美國投資機構所持有,特別是華爾街花旗,摩根大通等金融機構。表面上決策權還在韓國人手中,但經營的利潤全都流入了美國人的口袋。

    這些國家,國內人口不多,面積不大,沒有足夠的市場空間。所以這些國家的公司,要想把生意做大,就只能做全球生意。而只要做全球生意,就只能看美國臉色辦事,只能接受美國法律的長臂管轄,而且只有湯喝,沒有肉吃。

    但中國企業不同,維持好大陸的基本盤市場,做好14億人的生意,其覆蓋的人口已經超過了整個北美洲和歐洲之和了,這也是被封殺的中國企業堅信能夠渡過難關的底氣所在!

    中國企業不會是阿爾斯通,應對美國封殺和肢解的底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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