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創業板注冊制刷爆了朋友圈,但大多數政策解讀并不適用初入職場的小白,其語言晦澀難懂。所以學長們整理了創業板首發上市的發行條件和上市門檻,通俗易懂,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發行條件
(1)主體資格:除依法設立合并存續的股份公司外,允許滿足一定條件的已盈利差異投票權及紅籌企業上市。


差異投票權是指公司發行不同投票權普通股股票,一類普通股股票的投票權優于另一類普通股股票的投票權,即“同股不同權”或“雙層股權結構。譬如小米公司資本架構的設計就包含了兩類或多類不同投票權的普通股架構。為什么會有這種資本架構的存在呢?我們知道互聯網科技企業等公司從成立到成熟需要大量資金保障發展,期間經過多輪融資,創始人的股權比例到上市之前被稀釋到所剩無幾,“同股不同權”的股權制度設計滿足了創始人對公司的實際控制。
紅籌企業是指注冊地在境外、主要經營活動在境內的企業。
(2)經營年限:持續經營3年以上,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3)主營業務:最近2年內無重大不利變化
(4)控制權:實際控制人最近2年內無變化
(5)獨立性: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對發行人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同業競爭,不存在嚴重影響獨立性或顯示公平的關聯交易
(6)財務指標:a.具體上市市值和財務指標分為三套,分情況適用; b.取消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要求、允許未盈利企業上市
(7) 發行后股本結構:a.發行后股本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b.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8)經營穩定性:最近2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二、上市門檻
(1)不存在表決權差異的境內企業:
a.最近兩年凈利潤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于5,000萬元;
b.預計市值不低于10億元,最近1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1億元;
c.預計市值不低于50億元,且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低于3億元
(2)未在境外上市紅籌股:
符合《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若干意見》規定,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在同行業競爭中處于相對優勢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紅籌公司應至少滿足下列標準之一:
a.預計市值不低于100億元,且最近1年凈利潤為正
b.預計市值不低于50億元,最近1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5億
(3)已在境外上市紅籌企業:
符合《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若干意見》規定,并同時滿足以下兩項標準要求:
a.市值不低于2000億元;
b.最近1年凈利潤為正
(4)存在表決權差異安排的境內企業:
具有符合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表決權差異安排的,市值及財務指標應當至少符合下列標準中的一項:
a.預計市值不低于100億元,且最近1年凈利潤為正;
b.預計市值不低于50億元,最近1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5億元
當然,關于創業板審核注冊程序、發行承銷制度、交易機制、退市制度、再融資相關制度等政策,我們就不一一解讀了。對于初入職場的小白,掌握首發上市的發行條件和上市門檻足夠滿足工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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