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是指企業登記時依次申請,分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管理部門核發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改為一次申請、合并核發一個營業執照的登記制度。
2015年8月,工商總局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
2015年10月1日起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2015年底前,全國全面推行“一照一碼”登記模式。
“三證合一”依托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平臺,按照“一表申請、一窗收件、并聯審批、核發一照”的模式,將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由工商、質監、稅務分別辦理、各自發證(照),改為由申請人一表申請,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統一收件,工商、質監、國稅、地稅數據共享、并聯審批、限時辦結、核發一照。申請人申請“三證合一”的,核發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號的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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