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幻西游里大鬧天宮boss只有一個,但是副本需要兩隊刷,可能原本的設定是要玩家搶的,沒想到市場主導下,玩家自發形成了一個價格,殺BOSS的給不殺BOSS的80W(有的區可能有波動)。
這幾天貼吧里出現了這樣的討論,有些人認為大鬧boss值160W,因為殺BOSS的一隊花出去80W,不殺可以賣80W。相當于合作刷副本的兩只隊伍各占有BOSS的一半權利,不殺的一方將這一半出賣給殺的一方,BOSS的一半價值80W,因此總價值160W。由此得出結論,只要最后出貨不超過160W,就是虧的。
乍一看挺有道理,其實不然。這種想法是把殺BOSS的一方自帶的權利折算成現金了。只有兩隊合作開啟了副本,才擁有合作殺BOSS的機會,按照這個理論,這要是不開副本,豈不是周周虧80W?殺個鈴鐺沒搶到千年萬年,其實不是虧了更多?殺個通天河沒出附魔,這一下虧了1000W。
第一,雙方合作開啟副本,只要不殺BOSS的一方才能把自己的權益折現成80W,副本里只有殺或者不殺,只有一隊能折現,是不可能出現兩隊都折算成80W。否則照這個理論,我自己十開殺我是賺了160W?還是虧了160W?
第二,這種是把理論上的價值折算成實際了。就好像我本來能賣80W,但是現在花了80W,相當于總花費160W。這里要注意你從頭到尾就花了80W,不要偷換概念,從你口袋里拿出的錢只有80W,不要把假設算進去。
讓我想起網上特別流行的什么某某大公司面試題,7元錢進一只羊,8元賣出去,9元買回來,10元再賣出去,最后賺了多少錢。下面一群強行解釋說第一次交易7元進,能賣10元的,只賣了8元,虧2元。第二次交易本來能7元進貨的,花了9元,又虧2元。這顯然是偷換概念,什么叫做賺什么叫做虧?本來口袋有10元,兩次交易后10-7+8-9+10=12元,12-10=2,那就是賺2元,把假設的算進去都是扯淡。
否則照這個理論,我今天出門本來有機會撿10塊錢的,然后沒撿到,是不是我今天就虧了10塊?本來我買張彩票有機會中500W的,然后沒中,是不是我就虧了500W?
第三,其實殺boss就是一次搏出附魔出好東西的機會。殺BOSS的隊伍花費80W,就是來買這個機會的。boss只有一個,花費也只有80W,因此價值就是80W。就像買彩票花的2元,你買的就是中500W的機會,這個機會在開獎的過程中已經用完了,一次性消耗掉了,跟本身的價值沒有任何關系。否則難道,本來彩票店老板賺了2元,我花了2元又沒中獎,這張彩票就價值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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